- 索引号: 11370100MB2873710W/2024-00127 组配分类: 规划解读
- 成文日期: 2024-07-19 发布日期: 2024-07-19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 标题: 《济南市公共文化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年)》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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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抓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国家战略机遇,把握时代发展新趋势,优化济南市公共文化设施布局,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特编制《济南市公共文化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年)》。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4号)、《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旅公共发(2021)21号)、《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GB50442(修订))、《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2008年)、《文化馆建设用地指标》(2008年)、《文化馆建设标准》(建标〔2010〕136号)、《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6-2015)、《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16)、《公共美术馆建设标准》(2018年)、《“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文旅公共发(2021)64号)、《“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文旅政法发(2021)40号)、《济南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服务基本标准(试行)》、《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济政发(2021)9号)、《济南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济文旅发(2021)109号)、《济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审稿 2024 年)、《济南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9年)、《济南市 15 分钟生活圈专项规划(2022-2035 年)》等。
三、出台目的
通过对全市各区(功能区)县现场调研和公众问卷调查,摸清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现状建设成效和不足,掌握市民对文化设施的需求,明确规划目标与原则,制定适合济南的公共文化设施分类分级体系和配置标准,合理规划布局各级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预控文化用地,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助力“文化强市”建设,为建设“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提供有力支撑。
四、发展定位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秉承济南历史文脉,打造彰显历史文化名城特色的“全国重要的区域文化中心、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构建覆盖城乡、普惠均衡、网络健全、多元活力、服务优质的现代公共文化设施体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五、重要举措
(一)制定“五个层级、四个维度”的公共文化设施配置体系
规划从立足行业标准、满足基本需求、匹配城市发展和人口分布、彰显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形象等五个视角出发,构建“省级—市级—区县级—街镇级—社区(村)级”五级设施配置体系;每一级设施规划包含配置标准、布局选址、用地管控、建设实施等四个维度内容。
(二)构建“两轴三带、四核一副、多点”的公共文化设施布局结构
规划构建以城市中心为主体、区县级中心为骨干、街镇和邻里中心为基础的多层次、网络型城市公共文化中心体系。规划形成“两轴三带、四核一副、多点”的布局结构。“两轴”是指泉城历史文化轴和城市现代文化展示轴。“三带”是指黄河生态文化带、齐长城历史文化带和胶济铁路文化带。“四核一副”是指老城历史文化核心、西客站西部文化核心、CBD东部文化核心、大桥组团北部文化核心等四个文化主核心,以及莱芜文化副中心。“多点”是指商河、济阳、长清、平阴、章丘、钢城等区县文化中心。
(三)提出“特色博物馆+城市书房+新型文化设施+活化利用文保单位”的特色文化设施体系
规划放眼齐鲁,包罗山东典型特色文化,规划儒学博物馆、中华医学博物馆等能展现齐鲁文化的场馆,以及泉水博物馆、辛弃疾纪念馆等展现济南文化的场馆。同时创新发展三种新型文化设施,打造新型文化设施集聚区,建设“文化+”新型文化综合体;规划“便捷性、复合性、特色化”的城市书房,鼓励在保护基础上,对文保单位进行活化利用,激发文化活力。推动设施国际化,让世界看见济南;推动设施特色化,让游客记住济南;推动设施品质化,让人民爱上济南。
(四)鼓励设施复合建设,盘活挖潜存量空间推动实施建设
在保证公益性前提下,鼓励各级各类文化设施采用“A+B”的混合用地方式与商业复合建设,或与体育、养老等公益性设施合建,制定各级设施复合建设要求。挖潜盘活存量空间,鼓励利用现有存量建筑,进行空间改造和结构加固,作为公共文化设施使用。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解读机构
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公共服务处
咨询电话: 0531-51708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