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3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定于2025年12月15日起,将受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事项予以实施。特此公告。
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