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73710W/2025-0046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2025-04-28 发布日期: 2025-04-28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 标题: 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各县区(功能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企事业有关单位:
为更好推动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促进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济南市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凡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非公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的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技术人员及自由职业者均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二、学时要求
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三、学习时间
2025年度济南市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学习内容及方式
(1)公需科目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网址:http://221.214.69.254:9090/)“公需课讲堂”参加学习。
(2)专业科目
通过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123.232.43.194:8088/)进行专业课学习。
五、有关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重要条件,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以及评委会组建单位在审核职称申报材料时,要认真审核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情况,严格将继续教育学时规定落实到位。
2.拟参加2025年度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确保在参评前一周完成近五年(拟参评中级职称的完成近四年)每年90学时继续教育,以免影响职称评审。
3.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照《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执行。
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