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施行一周年、《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3月1日正式实施之际,济南市文化执法支队紧扣文物保护工作要求,聚焦文博场所和文物保护重点区域,走进辖区博物馆、社区、村庄,深入开展文物保护普法宣传月活动,以多样化的形式将文物保护法治知识送到群众身边,进一步强化全社会文物保护法治意识,筑牢文物保护法治根基,推动国家及省级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落地见效。
靶向发力,精准宣讲,变“专业术语”为“群众语言”
根据不同场景受众的认知特点和关注重点,执法人员将专业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接地气的表达。活动中,组建专属普法宣讲队,围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核心条款、《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重点内容,结合近年来文物领域执法成果与典型违法案例,针对文博场所管理规范、社区私人收藏文物要求、乡村文物遗存上报义务等差异化内容开展普法宣传,使普法内容更加贴合群众需求,真正实现入脑入心。
阵地前移,多维服务,变“单向灌输”为“双向互动”
在市博物馆、社区、村庄等点位设立文物保护普法服务阵地,打造“宣讲+咨询+资料发放”一体化服务模式。执法人员深入文物遗址所在地,直面群众,耐心细致解答群众疑问,同时现场发放文物保护普法手册,通过直观的法条解读与生动的案例分析,帮助群众便捷学习、快速掌握文物保护法律知识,实现普法内容的精准传递。
常态长效,法治护航,变“集中宣传”为“融入日常”
此次活动,共开展四次针对不同领域的普法宣传,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以此次普法宣传月为契机,支队将持续巩固普法宣传成果,将文物保护普法工作融入日常执法监管全过程,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范围,常态化开展多维度、全覆盖的文物普法活动。同时,继续依法严厉打击文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以法治力量护航文物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让法治成为守护城市文脉的坚实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