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73710W/2025-01051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2025-10-17 发布日期: 2025-10-17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 标题: 2025年度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 发文字号:
根据《2025年度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简章》,结合报名和资格初审情况,现就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济南市美术馆(济南画院)、济南市博物馆等2家事业单位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22日(星期三)9:00至17:00,在济南市文化馆(地址:济南市槐荫区腊山河东路与威海路交叉口,由西门进入大厅)一楼多功能厅进行。
二、现场资格复审范围
济南市美术馆(济南画院)、济南市博物馆等2家事业单位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开招聘资格初审通过人员。
三、现场资格复审相关证明材料要求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个人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学位网查询打印);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前提交,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5.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合同和缴纳社保的单位要一致);
6.岗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证书、研究方向、资质或从业资格证书、研究课题或代表性成果等其它证明材料;
7.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
以上材料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如有疑问,请联系招聘单位。
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初审与资格复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0月17日